临沂市强化乡村法治保障
2021年12月30日,12月30日,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》《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》新闻发布会。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韩纪论、市民政局局长孙百迎、市司法局局长陈霖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、审议修改过程、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。
《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》已于2021年10月20日经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,并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,现予公布,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
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,分别为总则、法治宣传教育、公共法律服务、乡村依法治理、乡村法治保障和附则。
其中需要大力强化乡村法治保障。条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府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,加强涉农法规、规章的立法和评估;市县区政府要加强涉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,建立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,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,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;法院和检察院要发挥各自作用,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;公安机关要加强农村警务建设,维护农村治安和交通安全。同时,要求各级政府要定期报告法治乡村建设情况。(陈蓓蕾)
速豹新闻网编辑:田延士